2007-09-10

[News]金融、網路跨足電信業 大鬆綁


金融、網路跨足電信業 大鬆綁


工商時報 2007.09.10

林淑惠/台北報導

銀行金控及Google、Skype等網路業者經營電信事業的門檻將全面開放!NCC即將公告的「通訊傳播管理法」草案,除了明列十二項營業仍須申請電信特許執照之外,其餘全部改為「登記制」,尤其列為「鼓勵創新服務」項目的非電信業者在進入數位匯流市場佈局時,無須申請執照即可借由取得執照業者的平台、跨足經營電信、廣播及有線電視數位匯流服務。


電信執照發放 改採登記制


NCC指出,目前列為鼓勵目標者,包括銀行金控及Google、Skype等網路公司。


電信業及有線電視、無線頻道業者卻擔心「養大」了服務商之後,這些服務商轉身變成競爭者。Google之前與電信公司在無線上網服務合作無間,但最近卻打算介入無線頻道執照的競標案,跟Verizon Wireless、AT&T、Sprint Nextel 及T-Mobile正面廝殺。


眾所矚目的「通訊傳播管理法」最大改變是將原本電信法、廣電三法垂直發照管制,改為參考歐盟ECN(電子通訊網路,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network)、ECS(電子通訊服務,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service)精神,改用層級化發照。


12核心事業 仍須特許執照


除了負責核發號碼(如2G、3G、WiMAX門號)、無線電叫人、提供寬頻服務、語音轉售、行動虛擬等十二項電信核心事業經營者,仍需申請電信特許執照之外,其餘一律不須申請執照。


如此一來,未來包括經營Skype的業者、經營網路的Google、Yahoo、Yutube等業者,都可以不須要申請信特許執照,就可以逕行經營電信、有線電視或廣播整合後的服務,變成最底層的電信業者。


此外,金融及銀行業借由ECN及/ECS、自動撮合客戶委託買賣證券商品的私人電子化交易系統,將成為經營電信最底層的傳輸平台,金融業也可藉此正式切入數位匯流市場佈局。另外,目前統一超及全家等經營MVNO(行動通信虛擬網路經營者)服務時,必須另外申請一張經營電信執照,但未來只要向 NCC 登記核可就可經營。


換言之,電信法、有線、無線與衛星廣電法,未來不再垂直管制,而是改為基礎網路層、服務層及內容應用層等三層的水平管制架構,服務層及內容應用層將放寬為登記制,有利於金融、網路大步跨足電信市場。市場分析指出,這將使得電信公司未來面臨的是金融業、網路業既合作又競爭的局勢。



一早,聽新聞聽到未來的電信事業將採「登記制」的時候,就在想,其實這樣下去,最倒楣的人叫做電信業者,因為提供基礎網路的人,就只能夠提供基礎網路,如果要提供其他整合性的電信服務,因為手上沒有相關 Content,所以最後倒楣的人一定是提供基礎網路的人。


果不其然,NCC 為了要讓市場上的各家業者更競爭,所以,要這樣開放,可是那十二項核心業務等於廢物了,只要有辦法批售到相關的資源,要怎麼玩,NCC 根本管不到,我看,今天中華電信又要跌了。哈哈哈哈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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